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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路政局昌平分局,为北京市路政局的派出机构。具有十项主要工作职责,机关设6个职能科室。下
设两个直属单位。现有职工人数79人。昌平区现有道路1416.86公里,国道1条18.42公里,市级道路10条248.43公
里, 县级道路37条328.91公里,乡级道路262条793.58公里。其中乡道:平原562.91公里,山区230.67公里,
高级、次高级路面680.89公里,低级路面127.69公里。 全区共有17个乡镇,313个行政村,截止到2003年底,全区
实现了村村通油路的目标。
一、十项主要工作职责
(一)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公路建设和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。
(二)参与编制本辖区内路网规划,拟定年度公路建设,养护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(三)负责本辖区内公路建设、养护的行业管理及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。
(四)负责本辖区内国道、市道、县道路政管理的具体工作。
(五)负责本辖区内公路建设质量及养护作业的监督管理。
(六)负责本辖区内公路建设、养护的项目管理。
(七)负责本辖区内道路路况的分析评价工作。
(八)负责本辖区内桥梁质量的分析评价工作。
(九)负责本辖区内乡级公路建设与管理的指导工作。
(十)完成市路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分局机关设6个职能科室,下设2个直属单位。
机关6个科室是:办公室、计划统计科、工程管理科、养护管理科、财务科、人事科(政工科)。
直属2个单位是:养路费征收稽查所、路政执法大队。
三、分局现有职工人数79人。
其中:专业技术人员40人,占职工总数的60%,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3人,中级职称22人,初级职称15人。
四、管养县级以上公路里程595.96公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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